为鼓励我院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坚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学校赢得荣誉,为国家做出贡献,同时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管理机构
学院教育中心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管理本单位的具体评定过程。并对本细则保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条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类别
知行优秀奖学金依照评选标准共分为三类: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
第三条 申请范围及年限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均可申请。硕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确定的学制年限。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评定。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三)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四)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五)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六)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七)前一学年有课程不及格者;
(八)未按学校规定注册;
(九)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第四条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第五条申请条件
本奖学金依照评选标准共分为三类: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申请某等知行优秀奖学金,必须满足对应等级要求的任意两个条件,才具有评选该等奖的资格:
(一)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15%;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③、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在政府机关、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挂职经历,或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④、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3名,校级比赛个人前3名,团体第1名;
⑤、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显著社会影响,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⑥、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在权威期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创办公司;
⑦、当年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研究生品德模范、研究生十佳党员、研究生十佳党支部书记、校优秀共产党员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30%;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③、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利用专业知识进行社会调研,积极服务社会发展;
④、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8名,团体前5名,校级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5名;
⑤、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⑥、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申请专利;
⑦、当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50%;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
③、积极组织参与公益活动或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并取得显著成绩;
④、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优异;
⑤、积极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组建创新创业团队;
⑥、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并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评选说明
① 、本次知行奖学金名额计划安排如下:一等知行奖学金最多1个名额;二等知行奖学金最多1个名额;三等知行奖学金,至少12个名额(其中知行三等11个,光华奖学金1个,且光华奖学金分配给三等奖学金内排名第一的同学);
② 、本次知行奖学金评选申请人范围为2013级、2014级学生,且名额不做年级分配,共同评选;
③ 、评选分为自评和复评以及面试三个过程。复评由“评审委员会”进行,两个年级每个年级推荐两位同学作为复评委员,如无推荐由学院教育中心指定;面试环节开展取决于复评分数的分布情况。在奖项的划定过程中,若出现由于同样的分数而导致可获某奖项的人数多于奖项数的情况,仅对重分的同学进行面试,则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奖项人选。未获得此奖项者,则顺延成为下一等级第一名。若无上述情况出现,则以复评成绩为准,无需面试环节。
④ 、面试环节的评委邀请学院教育中心负责老师、15级学生不少于3名的学生代表。
⑤ 、评选方式为“量化评分”方式。即将学业成绩、学生任职、社会实践、学科文体竞赛、社会公益、创新创业、科研文章、荣誉称号这七项量化考核。具体量化细则,在“量化细则”中详细说明;
⑥、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等级为拟申请等级,所有申请人按量化成绩排序,并根据学院名额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及奖项等级;
⑥ 、复评阶段需要提交自评分表以及各项加分的对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请参考“证明材料要求”中的说明;
⑧、在复评结束确定获奖者后,获奖者请填写附件1的《知行优秀奖学金审批表》,并上交到学院教育中心办公室;
⑨、知行优秀奖学金旨在奖励综合表现优秀的同学。对于某些同学符合一等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复评成绩排名并未第一,但复评成绩排名第一的同学并不满足一等奖学金的申请条件的情况,则取消一等奖学金,将一等奖学金分为一个二等奖学金和一个三等奖学金,此时一等、二等、三等的数量分别为0、2、13;其余类似情况以此相同的方式处理。
自评分表填写说明
请按照以下要求对应填写申请理由。
①、前一学年课程成绩排名及百分比,形式为n/N,m%(n为排名,N为总人数,m=n/N*100);
②、担任何职、任职期间取得怎样成绩,是否获得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
③、参加过哪些社会实践,在其中担当了怎样的角色,该社会实践取得了何成绩;④、参加过哪些校级及以上的学科、文体竞赛,并取得了怎样的成绩;
⑤、参加过哪些社会公益活动,并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力;
⑥、科研经历和发表文章情况;
⑦、校级及以上的荣誉。
量化细则
评选考核内容包括以下七项,分别用A~G来代替,其中学业成绩(A)、学生任职(B)、社会实践(C)、学科文体竞赛(D)、社会公益(E)、科研文章(F)、荣誉称号(G),量化原则如下
①、学业成绩专业前15%,A+;
学业成绩专业前30%,A;
学业成绩专业前50%,A-;
②、校学生会主席团、院学生会主席,B+;
校学生会部长、院学生会副主席、学院党建负责人,B;
院研会部长、班级班委B-;
③、积极参与校级以上社会实践、积极组织校级社会实践、学校迎新志愿者:C+;
积极参与校级社会实践、积极组织院级社会实践:C;
积极参与院级社会实践:C-;
④、参与校级以上学科或文体竞赛并获奖者:D+;
参与校级以上学科或文体竞赛、校级学科或文体竞赛者获奖者:D;
参与校级学科或文体竞赛者:D-;
⑤、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并得到校外媒体报道:E+;
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并进行社会调研有调研报告:E;
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E-;
⑥、以第一作者发表期刊论文者:F+;
参与973、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参与华中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基金、以第一作者发表国际会议论文;以第一作者申请专利:F;
参与其他类型项目、发表国内会议论文、以非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F-;
⑦、获得两个及以上的校级荣誉、获得一个及以上省级荣誉:G+;
获得一个校级荣誉,获得两个及以上的院级荣誉:G。
获得一个院级荣誉:G-。
注意:①、对社会实践级别的判断,以主办方为判断依据;其中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主办方需为对应的政府部门;校级主办方为校团委或校研工部;院级主办方为学院教育中心。
②、对于社会公益活动,不区分校级以上、校级或者院级。
证明材料要求
①、学业成绩:排名以学院公布的排名为准,此项不需要提交证明;
②、学生工作:任职聘书复印件;
③、社会实践:相关单位出示的证明函、相关照片、相关新闻等材料;
④、学科文体竞赛:比赛证书复印件、竞赛组织者证明函或相关负责老师证明函;
⑤、社会公益:相关新闻报道、调研报告、活动组织者证明函+有申请人在内并且可以显示活动内容的照片(必备);
⑥、科研文章:期刊有录用通知或版权转让书、项目需要有包括申请者姓名的项目书复印件或由导师签字的《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项目评定表》(见附件2),专利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授权通知书;会议提供会议论文集。
⑦、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
1.自评分表
注意:① 已参加过知行奖学金评选的同学,再次评选时,上次评选所用的材料本次评选不能再用
② 满足条件填写申请符合基本条件的序号即可(例如 ①、②)
③ 最终每一项的等级评定会量化为具体的分数,并分别对应5分,3分,1分。
2.减分项
注意:① 在得到量化的分数以后,减分项减去对应的分数,就是最后的得分。
② 以上减分项,以学院教育中心的记录为准。
点击下载: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15.28 KB)
附件2: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项目评定表.docx (14.5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