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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接受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来源:教育中心 时间:2013-09-25 15:10:04作者: 点击数: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稿)校教〔2009〕119号》和《华中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和直接攻博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接受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一、接收人数

  接收本校相关院系(具体以所在院系通知为准)本科学术学位硕士免推生2人,专业学位硕士免推生2人。

  二、接收条件

  1. 申请者须符合其本科所在院系的推免资格。

  2. 申请者须通过我院中欧复试小组的考核。

  3. 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申请人应诚实守信,不应以不当理由提出放弃入学。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申请表。

  2.于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本科正式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申请人获得本科所在院系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体检表等材料寄(送)到华中科技大学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

  四、复试录取

  1.中欧复试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告知申请人资格审查结果,按照接收人数1:2.5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2.中欧复试小组按公布的接收推免工作办法进行复试。复试由英语测试和英语专业面试组成。英语测试包括英语听力考试和英语口语考试两部分,两部分成绩各占英语测试成绩的20%。按照接收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英语专业面试名单。英语专业面试专家组由中国和欧洲大学中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及以上人员组成。面试语言为英语。内容包括清洁与可再生能源专业知识、学习动机、综合素质和能力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英语专业面试采用一票否决制。

  3.中欧复试小组确定拟接收名单,与拟接收学生签订拟录取协议,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4. 将已签订协议的拟接收名单报学校进行统一公示。

  5. 公示结束后,获得接收资格的学生应按教育部的要求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持拟录取协议,到本科推荐院系领取推免生网报校验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取得本科所在学院推免生网报校验码的学生,不予录取。

  6. 学术学位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为非定向生。

  7. 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我校将正式录取通知书寄发录取者。

  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

  2013年9月25日

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