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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湖北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06-04 09:48:03作者:admin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鄂教高办函【2013】1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培养国际化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根据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启动实施“湖北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品学兼优的大学生(请与学校教务处联系)、研究生赴世界一流高校、研究机构接受国际性跨文化体验式教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学院遵照择优选拔。

  一、游学内容

  (一)课程学习。以进行与专业相关的研修活动为主,参加学术讲座,修读专业课程,了解国(境)外学科前沿和专业动态,熟悉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领导力和创新力。

  (二)科研训练。利用国(境)外优质资源和先进设备,在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文献中心等开展创新实践、毕业设计或实验研究;在国(境)外知名教授指导下,参与科研课题或联合攻关,进行研究性学习和训练。

  (三)文化体验。体验异国文化和风土人情,了解国(境)外人文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参观考察著名学府、跨国企业和国际组织。

  (四)能力锻炼。培养多元化的文化观念和思维习惯,锻炼独立自主和团结合作精神,提高语言运用和交往沟通能力,提升综合素质。

  二、选派对象

  游学计划的选派对象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委培、定向生不属资助范围)。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二)学业成绩优异,具备良好的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发展潜力。

  (三)达到所赴国家(地区)语言水平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外国语进行课程学习,其外语能力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四)符合所在学院关于海外游学的有关规定。

  三、选拔程序

  (一)发布信息。

  (二)学院选拔。

  1.组织报名:学生自愿报名,提出书面申请。

  2.资格审查:学院按照规定的要求,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3.考试选拔:各学院组织选拔面试或考试,考核内容应包含外语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4.择优推荐:各学院根据申请人在考核中的综合表现,把其中最优秀的学生遴选出来,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校级及以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计划项目学生,每院限报1人。

  (三)审核确定。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核后报省教育厅。

  四、游学安排

  (一)院校选择。游学高校的遴选,主要依托我省高校现已建立对外交流与合作关系的海外一流高校。

  (二)游学时间。海外游学时间一般为4周左右。其中,课程学习、科研训练时间不少于3周。

  (三)组织管理。游学前,各学院组织申请人员制订切实可行的游学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标准;游学期间,要认真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钻研学科专业难题,达到规定的学业要求;游学结束后,须提供游学高校或导师对其学习情况做出的综合评价,撰写高质量的论文或报告,递交游学计划执行报告和学习总结。游学活动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集中安排。

  五、2013年度海外游学计划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2013年度,省教育厅拟按照2万元/生的资助标准资助,请各学院于6月5日前将推荐纸质学生材料交送到研究生院3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 yinhy@mail.hust.edu.cn

  附件:2013年度“湖北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学生报名表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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