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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中欧​能源学院2018-2019年度“中欧之星”和“中欧先锋团队”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5-24 17:37:36作者: 点击数:
  

中欧能源学院全体学生:

为了树立榜样精神,见证榜样的力量,中欧能源学院举行2018-2019年度“中欧之星”和“中欧先锋团队”评选活动,以充分挖掘和树立同学身边的优秀研究生典型,发挥典型人物的带动和模范作用,在学院内营造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勇挑重担、奋发向上的氛围,“以先进推动后进,共同成长进步”,充分展现我院学生的时代风貌。

一、 申请要求

1、  中欧之星【具体评选细则见“附件1”】

(1)政治觉悟较高,拥护党的领导,在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2)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评奖年度内无任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日常言行能够在班级中起到表率作用,无不良生活习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4)在学习、文艺、体育、科技、宣传、党建、社会实践等活动中成绩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参与活动组织的学生干部优先。

2、  中欧先锋团队

(1)团队机构设置科学,人员搭配合理,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工作开展有序;

(2)团队工作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贴近实际,在学生中有良好的影响;

(3)在学风建设、文体活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班级工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获得学院、学校及以上各级奖励。

二、 评选及表彰

1、    报名:截止到5月31日晚18:00,请申报中欧之星的个人,和申报中欧先锋团队的负责人下载、填写电子版报名表(见附件2、3),并发送至1451804159@qq.com(程同学)。纸质版最晚于6月3日下班前提交。

2、    学院评审委员组织对材料进行评审打分,根据评分标准对候选研究生进行评审。

3、    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4、    在6月19日(暂定)举行首届中欧之星暨优秀毕业生颁奖典礼。

三、 评分标准

总成绩=教师评分(60%)+学生代表评分(40%)

备注:学生代表组成为各班级学生代表至少2名,至少共12名。

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