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院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坚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学校赢得荣誉,为国家做出贡献,现依据校研究生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文件特制订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和光华奖学金相关工作细则。
第一条 管理机构
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管理本单位的具体评定过程。并对本细则保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条 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类别
知行优秀奖学金依照评选标准共分为三类: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
第三条 申请范围及年限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均可申请。评选对象是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双证)非定向在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度年限;博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4年;直博生申请年限不超过5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评定。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三)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四)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五)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六)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七)前一学年有课程不及格者;
(八)未按学校规定注册;
(九)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第四条 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五)德育学分达到10分及以上。(注明:因2020年春季学期居家,2019级候选人需满足一年大于等于5分)
本奖学金依照评选标准共分为三类: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获一等、二等、三等知行优秀奖的研究生分别享受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奖学金。
(一)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评选条件:以下两类条件中,各满足至少一条
1.学术科研类:
① 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15%;
② 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在权威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或创办公司;
2.学生活动类:
① 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② 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在政府机关、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挂职经历,或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③ 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显著社会影响,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④ 当年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研究生品德模范、研究生十佳党员、研究生十佳党支部书记、校优秀共产党员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⑤ 在校级及以上学科或文体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3名,校级比赛个人前3名,团体第1名。
(二)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评选条件:以下两类条件中,各满足至少一条
1.学术科研类:
① 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30%;
② 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或申请专利;
2.学生活动类:
① 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② 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利用专业知识进行社会调研,积极服务社会发展;
③ 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得到院级媒体报道;
④ 当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⑤ 在校级及以上学科或文体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8名,团体前5名,校级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第5名。
(三)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评选条件:以下两类条件中,各满足至少一条
1.学术科研类:
① 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50%;
② 积极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组建创新创业团队;
2.学生活动类:
① 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
② 积极组织参与公益活动或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并取得显著成绩;
③ 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优异;
④ 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并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上述满足条件者根据:《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自评推荐评分细则》量化打分。
第五条 各类优秀奖学金具体操作细则
(一) 金额和指标
知行优秀奖学金总额由学校下达至学院,研工办根据各年级的具体情况决定各项奖学金的名额如下:
1. 研一知行优秀奖学金的评选总额为0元;
2. 研二知行优秀奖学金的评选总额为36000元。学院根据各班具体情况分配知行优秀奖学金一、二、三等的名额。符合评选基本条件和一、二、三等奖学金具体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年级答辩,并于10月31日之前报学院审核;
3. 研三知行优秀奖学金的评选总额为3000元,请各班根据本班具体情况分配知行优秀奖学金一、二、三等的名额,并于10月31日之前报学院审核。
(二)知行优秀奖学金和光华奖学金评比方式
1.报名:参评者填写附件1: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自评推荐评分细则,最后将“五、自评分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起,注意不要重复打印细则!上交至班委处。
2.现场答辩:党支部、班委会审核后交评议委员会进行评议;评议委员会的产生办法: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指导下,酝酿产生评议委员会名单,须包含:辅导员、学院老师1-2名、各班班委2名、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原则上评委应覆盖到所有班级、社团、学生组织等;根据回避原则,参评人不能当选为评议委员。在评选前对评议委员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即生效。评选时,申请人当场陈述,根据学业成绩、学生任职、学生活动、社会实践、学科文体竞赛、社会公益、科研文章、荣誉称号这七个方面对参评者量化打分,最终得分在班级公示。
3.申请者陈述5分钟+评审问答5分钟。可以采用ppt。
4.最终得分=自评分+评议委员会打分。
5.根据最终得分排名和申请人的条件决定分配方案。
(三)网上申请和材料提交
获评的研究生于11月1日前登陆“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的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并于11月8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审批表到学院205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参评的各类成果应在研究生上一学年获得,署名单位应为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或华中科技大学,不能以其他学院或二级单位署名申请该项奖学金。成果发表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参评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时,对获评国奖之前取得的各类成果不能再次使用。
3.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获奖者再次申请其他年度的知行优秀奖学金时,最近一次获评之前的各类成果不能用于参评。
4.参评人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获评两个或以上等级的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
5.若没有满足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的人选,则一等奖学金拆分为一个二等、一个三等使用,同理,若没有满足二等奖学金的人选,则二等拆分为两个三等。
6.一名学生可同时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和知行奖学金,但是不能同时获得不同等级的知行奖学金。
7.未尽事宜将在各年级QQ群中及时公布。
第六条 附则
评选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和奖学金。
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