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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2年)
来源: 时间:2023-06-13 17:12:25作者: 点击数:
  

一、培养目标

“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培养的研究生应具备清洁与可再生能源方面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能源效率、氢能与储能中的一个方向上有较深入研究,了解该领域国内外的科学和技术现状以及发展方向,了解中国和欧洲的能源政策和法规;具有独立分析和解决相关专门技术问题的能力,有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科研道德、勇于创新、学风严谨,熟练掌握英语,能流利使用英语交流和写作。可以胜任和清洁与可再生能源相关的高级工程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具有较强的研究、决策、规划和实施能力。

二、专业方向


1.风能                            4. 地热能

2. 太阳能                          5. 能源效率

3. 生物质能                        6. 氢能与储能

三、学制和学期计划      

学校对硕士研究生实行“以两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欧方硕士学制为24个月,中方硕士学制为3年。

第一学年以课程学习为主;第二学年以实习和学位论文课题研究为主,包括可再生能源相关的公司、设计研究机构、高校实验室等单位进行为期6-12个月的实习和研究。各学期的主要任务安排如下表:

 

学 期

主要任务

第一学期

强化外语训练、修公共课程、修基础理论课程、确定导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第二学期

修读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文献查阅、实习准备、中期报告准备、论文选题准备。

第二学期结束后,选派优秀研究生到国内外相关大学进行6+6个月学习。

第三学期

参加主题研讨会、9月完成开题报告、学位论文选题、实习和研究。

第三学期结束后,选派优秀研究生到国内外相关大学、企业进行4-6个月实习。

第四学期

继续实习和研究、用英文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要满足法国巴黎文理研究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要求。

第五-六学期

第五学期9月完成中期进展报告、继续实习和研究、用中文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要满足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要求。


四、培养计划

第一学年:校级公共课程、学科(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第二学年开始: 主题研讨、实验室科研、实习与学位论文。

双硕士学位的培养计划见下表:

时间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第五-六学期

培养计划

公共课程

基础理论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6专业方向

参加主题研讨、欧方要求实习

撰写欧方学位论文

撰写中方学位论文

按中方培养要求参加实验室研究工作

学分

中欧学分互认

 

欧洲学分≥30

欧洲学分≥30

欧洲学分≥60

中方学分 ≥24

中方学分≥24

学位

 

120欧洲标准学分

获得欧方学位

37中方学分

获得中方学位







依据中欧能源学院(ICARE)双硕士项目规定,获得双硕士学位其所修学分除了满足华中科技大学在能源动力类学科下设立的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的学分要求,即总学分≥37学分之外,还要满足法国巴黎文理研究大学(以下简称PSL)颁发的科学、技术和卫生类能源专业硕士的学分要求,即总学分≥120 ECTS。对于欠缺本科层次专业基础的硕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补修相关专业方向大学本科主干课程2-3门。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双硕士学位培养的课程安排见下表)

双硕士学位培养课程的学期安排见下表:

   类别

课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是否核心课程

学时

学分

季节

开课单位

备注

 

 

 

 

 

 

 

学位课程

 

(注明全英课程

和国际一流课程)

408110001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必修≥

6学分

408130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411130003

第一外国语(英语)

32

  2

/

外国语学院

 

人文类或理工类或其它类课程

16

  1

 

一级、

二级

学科

基础

和硕士专业课程

 

011110001

矩阵论

48

3

数学学院

必修≥

3学分

122111008

可再生能源基础理论

48

3

中欧能源学院 

必修≥

19学分

 

122111001

可再生能源概论

16

1

/

中欧能源学院

122111019

电化学与氢能基础

16

1

/

中欧能源学院

122111018

可再生能源政策与管理

16

1

/

中欧能源学院

122111007

太阳能基础

32

2

/

中欧能源学院

122111005

风能基础

32

2

/

中欧能源学院

122111006

生物质能基础

32

2

/

中欧能源学院

122111002

地热能基础

32

2

/

中欧能源学院

122111003

能源效率基础

32

2

/

中欧能源学院

122111004

电力基础与分布式发电系统及微网

32

2

/

中欧能源学院

121131001

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

16

1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122111017

太阳能技术

64

4

/

中欧能源学院

必选

4

学分

 

122111009

风能技术

64

4

/

中欧能源学院

122111010

生物质能技术

64

4

/

中欧能源学院

122111012

氢能与储能

64

4

/

中欧能源学院

122111011

地热能技术

64

4

/

中欧能源学院

 必选

8

学分

122111013

电能效率

64

4

/

中欧能源学院

122111015

分布式发电系统与能源转换及并网控制

64

4

/

中欧能源学院

122111014

热能效率

64

4

/

中欧能源学院

 

跨一级学科课程

122111016

能源经济学与系统生命周期分析

32

2

/

中欧能源学院 

必修≥

2学分

研究实践环节

650139001

开题报告(硕)

 

 

1

 

中欧能源学院

必修

650139002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硕)

 

 

1

 

必修

650139003

参加校内外公开学术报告会或在学术会议上作报告(硕)

 

 

1

 

必修

650119001

学位论文(硕)

 

 

10

 

必修


 

双硕士学位培养课程的学期安排见下表。

学期

要求

开课课程名称

第一学期

公共必修课

自然辩证法概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第一外国语(英语)

人文类或理工类或其它类课程

专业必修课

矩阵论

可再生能源基础理论

可再生能源概论

可再生能源政策与管理

太阳能基础

风能基础

生物质能基础

电化学与氢能基础

地热能基础

能源效率基础

电力基础

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

第二学期

必选课(选一)

必选课

必选课(选二)

太阳能技术、

风能技术、

生物质能技术

     氢能与储能

能源经济学与系统生命周期分析

地热能技术、电能效率、热能效率与建筑节能,分布式发电系统与能源转换及并网控制

第三学期

参加主题研讨、按中方要求参加实验室研究工作

第四学期

 按欧方要求实习,撰写欧方学位论文

第五-六学期

按中方要求参加实验室研究工作、撰写中方学位论文

 

六、具体培养要求

(一)采用中欧导师负责制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入学后第一学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中方导师。中方导师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从每位硕士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出发,选择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能源效率和氢能与储能等6个专业方向中的一个进行专门培养,学生必须修完这6个方向的基础课程并要求选修一门跨学科修课。中方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研究计划(含实习计划)。研究计划的制定应在学校系统上操作,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欧方导师第四学期作为合作导师参与英文论文指导。

(二)研究环节的要求

从第一学期开始在中方导师的指导下开始中期报告的准备、实习准备、文献查阅、论文选题、公开进行学术报告等科研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中方导师和研究生也可以在更早时候建立联系,讨论个人培养计划、实习、论文选题等相关事宜。

1.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从第一学期起开始进入研究学习阶段,在中方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撰写文献综述报告,接触论文课题。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并就选题的科学根据、目的、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可行性等进行论证。第三学期9月完成开题报告工作。第三学期由欧方合作大学依据通过审查的课题研究方向开始指派欧方导师一名。

2.进展报告

第五学期9月完成中期进展报告采取书面或/和口头的方式。由中方导师课题组组织评估小组,依据学习成绩、文献综述、文献阅读、论文选题报告等对硕士研究生的学风、科研能力和思想品德等方面进行评估,给出综合评估成绩。评估分为初评和复评,初评合格者不再参加复评,初评不合格者可申请一次复评机会。对初评不合格者,评估小组应提出改进建议。初评不合格者应根据改进建议在3个月内进行改进,改进后再申请复评。复评不合格者,应终止其在本学院的学习。复评不合格者可领本学院的结业证离校或申请转到华中科技大学其它相关院系学习。

3. 实习和研究

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从第一学期起开始进入研究学习阶段,第三学期开始进入实质性研究或实习阶段。可以到清洁与可再生能源相关的公司、设计研究机构、高校实验室等单位进行实习和研究,以提高实际技能。实习是以某一个清洁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项目为对象,让学生在立项、规划和实施各环节过程中获得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经验,提升其综合素质。学生完成欧方学位要求的研究实习应满6个月,完成中方学位的研究不少于一年,中方要求的一年研究可涵盖欧方要求的6个月研究实习。实习和研究结束后,学生必须撰写与实习和研究项目相关的学位论文。每年选派部分优秀研究生到欧方合作大学的相关实习基地进行为期6-12个月的国外实习。

实习和研究期间,研究生还应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导师汇报工作进度和实习研究中遇到的问题,并积极开展学术研讨。中方导师应协助解决学生在实习和研究中遇到的问题。欧方导师来华期间应与其研究生见面,并进行当面指导。当具备远程视频的条件时,研究生应与欧方导师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接受导师指导。研究内容应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研究清洁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关键技术问题,最好能结合导师的研究方向和课题。

4. 实习模式

欧洲实习模式:部分受资助的优秀研究生到欧洲相关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公司、设计研究机构、高校实验室等单位实习,具体事宜按照中欧能源学院(ICARE)欧方合作大学各自的实习模式进行。

公司实习模式:学生到中国境内与清洁与可再生能源相关的公司和企业单位实习。

研究机构实习模式:学生到中国境内与清洁与可再生能源相关的设计、研究机构单位实习。

高校实验室实习模式:学生到中国境内的中方合作大学与清洁与可再生能源相关的实验室实习。

5. 学术活动

在实习和课题研究过程中,硕士研究生应经常主动与导师商讨遇到的问题,定期向导师汇报实习、课题研究进度和已取得的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实习/课题小组的学术讨论会、学院的学术交流会和校内外公开的学术会议,做报告。硕士研究生在完成课题研究的同时,应及时总结已取得的成果,鼓励将已取得的成果凝练成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外公开学术刊物上。

6.学位论文

学生需要完成英文的学位论文和中文的学位论文,英文学位论文内容上可以是中文学位论文的一部分。学位论文选题要有学术价值或对国民经济建设有一定意义。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在中欧双方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完成,中方导师连续出差或出国6个月以上需办交接手续,委托其他中方导师对我院学生进行指导。学位论文应有创新性或新见解,中英文必须分别达到中欧双方硕士学位的要求。中文学位论文按《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并达到我院规定英文学位论文按PSL论文撰写规定并到达我院规定

7.毕业结业及授予学位要求

学位论文完成后,英文学位论文按PSL相关要求组织答辩。答辩通过者,PSL颁发的科学、技术和卫生类能源专业硕士。中文学位论文按《华中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组织盲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答辩。答辩通过者,授予华中科技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下设立的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