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情况介绍
华中科技大学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简称中欧能源学院),是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成立的非营利性、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高等教育机构,是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计划的中欧高等教育合作平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继上海交通大学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之后,由中欧政府共同发起建立的第三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提供了办学基本投入,华中科技大学代表中国政府具体实施中方投入。学院是华中科技大学的一个学院,法国巴黎高科、希腊雅典国家技术大学、西班牙萨拉哥萨大学、英国诺森比亚大学、意大利罗马大学、法国佩皮尼昂大学、东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共6个国家9所重点大学共同参与建设该学院。学院于2012年3月获得教育部批准启动办学活动。
2、机构办学特色
作为全国专一开设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院提供多元文化及语言交流背景下的高质量中欧双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职业培训、研究和项目咨询服务,每年选拔资助部分优秀学生前往欧洲学习和实习,进行博士交换培养,接受国际学生学习和研究,旨在培养相关领域的研究、咨询、管理、领导者和工程师等高素质人才,为中国乃至世界建立可持续的、清洁高效的能源行业作贡献。
学院办学活动集中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及能源效率等领域,办学内容符合国家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包括:
(1)开展硕士学历教育,合格的研究生将获得中欧双硕士学位
硕士教育为3+0学历教育,设计了符合中欧要求的培养方案,课程和学位论文指导由中欧教授合作完成,双方承认课程和学分,学生两年完成课程学习和英文学位论文,达到欧洲学位要求,第三年按中方学位要求完成进一步研究和中文学位论文,达到中方学位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及中欧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获得华中科技大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及法国巴黎高科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工学硕士学位。部分优秀学生经选拨赴欧学习,同样可获中欧双学位。
(2)开展可再生能源职业培训
学院为能源领域的工程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举办高水平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培训项目及研讨会。
(3)开展合作研究和咨询,以及博士生交流或联合培养
①建立了研究平台,推动中欧专家、学者、研究人员合作研究及和中欧相关企业的合作研究;
②开展研究咨询服务;
③博士生交流和联合培养,派遣博士生到国际研究机构或大学学习;接纳国际博士生到华中科技大学访问或学习;招收国际学生攻读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